離婚時,夫妻雙方需要將共同負擔的債務進行處理。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中共同承擔、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的債務。所以,離婚時,必須梳理出哪些屬于共同債務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。
一、夫妻共同生活開支債務
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共同生活,必須共同承擔日常開支,如食品、住房、水電、婚禮、生日、節(jié)日等開支。這些開支產生的債務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債務,需要按比例償還。
二、房貸債務
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產,如果貸款是共同借款,則離婚后依然需要雙方共同償還貸款,除非現(xiàn)有借款方或新的擔保人已能享有貸款方的批準。
三、借貸債務
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中會共同借錢或者借貸,這些債務也屬于共同債務。如果離婚時債務未償還,則需要按比例分攤。
四、共同經營債務
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的業(yè)務中產生的債務,也需要共同承擔。如果是個人商業(yè)借貸,離婚后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。
五、婚前的債務
離婚時,如出現(xiàn)夫妻一方婚前欠債的情況,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。但如果這些債務影響到夫妻共同財產的穩(wěn)定,則需按比例承擔。
六、贍養(yǎng)費和子女撫養(yǎng)費
贍養(yǎng)費和子女撫養(yǎng)費是離婚時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。如果夫妻無法達成協(xié)議,法院會根據(jù)實際情況做出判決。如雙方共同撫養(yǎng)子女,則需要按照雙方經濟能力的比例共同承擔贍養(yǎng)費和子女撫養(yǎng)費。
需要提醒的是,離婚時處理共同債務需要慎重,如果不妥善處理,會給離婚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不必要的糾紛。建議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就要妥善處理共同負債的問題,避免離婚時的不必要麻煩和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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